【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5-02-17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15-02-17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预〔2015〕15号 |
【首选类别】 | 预算管理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
财预[201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
二、规范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程序
三、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
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财政部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