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7-12-25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2007-12-25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财关税〔2007〕95号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关于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关税[2007]95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5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黑龙江省体育局、哈尔滨市体育局、哈尔滨体育学院在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采购的178447294元人民币的场馆建设配套设备和体育竞赛器材(具体产品清单详见附件一至五),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