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6-01-11 |
【颁布单位】 |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 【文 号】 | 劳社部发〔2006〕5号 |
【首选类别】 | 社会保障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的要求,自
九、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试点省市要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了解掌握试点进展情况,并对试点效果每年进行评估。对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