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2-02-09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2-02-11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2〕4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43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单位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具体区县、单位、金额及科目列报详见附件1),用于渔业发展有关工作。请你区县(自治县)、单位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你区县(自治县)、单位2022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一并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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