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2-01-04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2-01-05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债〔2022〕1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重庆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增补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本次拟增补一般承销团成员;已获得我市2022-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资格的一般承销商,可按要求申请成为主承销商。增补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各机构自愿申请,按承销意愿、债市能力、机构实力、对地方贡献等指标综合考评后进行确定。
二、资质要求
新申请成为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有能力且自愿履行《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范本)》(详见附件)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报名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成为重庆市2022-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填写下列材料并加盖总部机构(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于1月11日前将材料寄送至重庆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处,超过时间送达视为无效。
1.《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以及申请表中相关数据的佐证材料;
2.法人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及其他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分支机构申请的,需提供总部机构授权委托书。
已获得我市2021-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资格的一般承销商申请成为主承销商的,除报送上述第1项材料外,还需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资产财务状况、资质条件、承销能力,以及成为主承销商以后的履约承诺等。申请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隐瞒有关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资格。
四、联系方式
收件方:重庆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处(四楼423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3-67575328
传真:023-67575425
附件:1.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债2022 1附)
2.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范本)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