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增补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2-01-04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2-01-05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债〔2022〕1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重庆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增补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本次拟增补一般承销团成员;已获得我市2022-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资格的一般承销商,可按要求申请成为主承销商。增补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各机构自愿申请,按承销意愿、债市能力、机构实力、对地方贡献等指标综合考评后进行确定。

二、资质要求

新申请成为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有能力且自愿履行《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范本)》(详见附件)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报名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成为重庆市2022-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填写下列材料并加盖总部机构(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于1月11日前将材料寄送至重庆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处,超过时间送达视为无效。

1.《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以及申请表中相关数据的佐证材料;

2.法人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及其他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分支机构申请的,需提供总部机构授权委托书。

已获得我市2021-2023年政府债券承销资格的一般承销商申请成为主承销商的,除报送上述第1项材料外,还需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资产财务状况、资质条件、承销能力,以及成为主承销商以后的履约承诺等。申请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隐瞒有关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资格。

四、联系方式

收件方:重庆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处(四楼423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3-67575328

传真:023-67575425

附件:1.2022-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债2022 1附)

2.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协议(范本)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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