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2-01-05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2-01-05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产业〔2022〕1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5号),现下达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126636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对照财建〔2021〕345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2023年1月15日前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附件:1.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产业2022 1附)

2.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产业2022 1附)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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