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2-27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27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58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落实国家、我市防汛抗旱有关部署要求,支持区县水利救灾工作开展,根据市水利局建议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金额、科目等见附件1),用于防汛抗旱工作。项目代码:S1550502999(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列报:政府性基金收入列1100409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会同区县水利部门及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于2022年1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确保有关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市级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农2021 158附)

2.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农2021 158附)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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