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11-30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12-10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128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三社融合发展,根据市供销合作社《关于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安排意见的函》(渝供函〔2021〕101号),并结合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现将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项目代码:S1950300013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请你们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年终决算科目列:收入科目“1100313农林水”; 支出功能科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区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市里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其他区县支出科目: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 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关经济科目。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