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检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2-08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9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综〔2021〕65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妇联、市体育局:

为深化社会事业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4〕159号)等规定,市财政局决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市财政局将于2021年12月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抽取的检查项目将在检查进场前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

(四)政府购买服务其他相关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积极支持配合。请你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准备检查资料,认真开展自查等,并安排相关人员在检查期间配合检查,以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依法行政。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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