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2-07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9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产业〔2021〕171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支持重庆职工会计专科学校改制迁建,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渝财债〔2021〕70号),现拨付2021年第七批政府债券(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用于重庆职工会计专科学校迁建(一期)项目。年终决算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请你委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债〔2015〕127号)等规定,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本批政府债券发行前已确定并公开披露的对应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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