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12-07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12-08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143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气象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气象灾害精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1598号)和市气象局《关于申请下达市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函》(渝气函〔2021〕103号),现下达你局市基本建设资金预算1108万元,主要用于气象灾害精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资金监管,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年终功能科目按“2200506气象探测”列报,政府经济科目按“504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列报,部门经济科目按“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列报。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