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25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6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文〔2021〕401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

按照《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51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67号)、《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72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提前下达的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方案上报备案(详见附件)。

附件: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表

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表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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