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23号)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30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2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23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为增强区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与市农业农村委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包括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S1750300005)、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项目代码:S1750300002)、动物疫病防控资金(项目代码:S175030000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S1950300012)、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代码:S1550300001),具体区县、金额及科目列报详见附件1。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和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

附件: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提前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11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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