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30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2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27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08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1〕286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方面,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

上述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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