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30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2-02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26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10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函》(渝林函〔2021〕285号),经研究,现提前将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你们(项目代码Z175070050001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方面,预算指标金额、支出方向、科目列报等见附件。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上述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