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26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1-30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社〔2021〕140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江津区财政局,市级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建立适应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现下达你区县(单位)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市级补助资金(详见附表),同时调减渝财社〔202160号文下达市卫生健康委的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市级补助资金596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重庆英才·名家名师暨创新领军人才的培养等工作。

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请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1年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1126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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