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11-25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11-29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教〔2021〕171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高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号)精神,经审核,现下达你们2021年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分别列“2050205高等教育”和“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高校学生奖助资金的审核和管理,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并及时将经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核准后的资助资金及时、足额资助到学生,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