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24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1-24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09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北碚区、梁平区、垫江县、云阳县财政局: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调整部分区县转移支付预算的函》(渝林函〔2021〕27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92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00万元(其中垫江县1000万元,云阳县1000万元),主要用于奖补垫江县、云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备案。项目代码:S1550300007,支出功能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列相应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调减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00万元(其中北碚区1000万元,梁平区1000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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