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1-18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1-19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产业〔2021〕157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万州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6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地方电网企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网范围内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66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区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11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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