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11-02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11-05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教〔2021〕137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市属中职(技工)院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提升我市职业教育财政保障水平,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实现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渝财教〔2021〕131号)要求,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1年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标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渝财教〔2021〕号文件要求执行,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21年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