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10-27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1-02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教〔2021〕133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

按照《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0〕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详见附表),资金在“高等教育2050205”或“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科目中列支。

相关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于收到市级经费预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给毕业生本人或向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代偿,确保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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