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9-29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10-08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93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巫山县、巫溪县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渝财农〔2020〕85号)要求,结合实际下达情况,现对巫山县、巫溪县已下达资金予以调整,巫山县将2020年已下达指标中30万元按要求上解市财政,上解科目列“2300602 专项上解支出”;市财政相应补助巫溪县,巫溪县收入科目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支出科目列“2130119 防灾减灾”。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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