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9-26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9-28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92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超收清算市级留存资金的函》(渝林函〔2021〕221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你们,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测、林业救灾补助、湿地保护与修复、补齐中央扣减的发放到个人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等方面,项目代码、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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