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9-26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9-28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92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超收清算市级留存资金的函》(渝林函〔2021〕221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你们,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测、林业救灾补助、湿地保护与修复、补齐中央扣减的发放到个人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等方面,项目代码、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