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9-24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9-28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90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财农〔2021〕87号),结合区县(自治县)灾情和市水利局建议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金额等见附件1),用于抗旱工作。

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项目代码:Z195110010013。资金列报: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部门预算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抗旱)”,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附件:1.2021年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农2021 90附)

2.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农2021 90附)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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