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9-09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9-13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84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77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函》(渝林函〔2021〕206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Z175070050001),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2021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各区县在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要统筹财力用于包括预期性指标在内的林业任务计划,积极支持本区县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

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使用效益。市林业局要会同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2021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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