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8-26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8-26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会考〔2021〕8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明确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结合今年我市考生考试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我市合格标准按全国合格标准60分执行。请有关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查询考试成绩。
二、2021年成绩合格考生从今年开始参评,可连续参评3年(即2021至2023年)。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