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8-26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8-26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会考〔2021〕8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明确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结合今年我市考生考试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我市合格标准按全国合格标准60分执行。请有关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查询考试成绩。

二、2021年成绩合格考生从今年开始参评,可连续参评3年(即20212023年)。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8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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