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8-16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8-26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69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经2021年第二次年度中预算公开评审通过,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现追加下达你们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894.6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90万元;团市委—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232万元;市乡村振兴局572.6万元)。
请按照相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推动进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资金列报: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