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8-18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8-23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采购〔2021〕10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渝财采购〔2016〕56号)的相关规定,现针对专家论证和申报环节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完成项目论证和公示后,需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审批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采购。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