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2023年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8-04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8-06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债〔2021〕46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相关金融机构: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分销意愿、债市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现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为2021-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

请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与重庆市财政局签订《2021-2023年重庆市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分销协议》,切实做好重庆市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宣传及分销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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