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7-20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8-03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57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49号)和市水利局分配建议,现将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下达给你们,金额、列报科目和项目代码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对照《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情况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重庆市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分配表(农2021 57附.xls)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情况表(农2021 57附.xls)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