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7-26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7-29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预〔2021〕22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和预算管理需要,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做好科目的列报、年度预算编制的衔接,完整、准确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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