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7-13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7-21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行政〔2021〕18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民族宗教部门:

根据市政府审定的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三批)671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绩效。

收入科目:列报“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区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市里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其他区县列报“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附件: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三批)分配明细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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