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市属公办高职院校绩效拨款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7-13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7-15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教〔2021〕72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公办高职院校: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高职绩效拨款办法》)要求,经材料申报、复核、公示等程序,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绩效拨款资金预算(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

各公办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职业教育改革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落实既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按照《高职绩效拨款办法》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绩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适时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2021年市属公办高职院校绩效拨款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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