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7-13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7-15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教〔2021〕70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市教育大会、全国及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切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高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预算(详见附件)。
请相关高校认真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升资金绩效,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高校“双创”及思政(意识形态)专项经费预算表(第二批)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