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18号)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7-14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7-15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会〔2021〕18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行政监管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现场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摸清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现状,揭示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典型单位,进一步明确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思路和重难点工作,指导和监督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建立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检查对象

现场检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等75家单位。(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一)请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并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

(二)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附件:1.2020年度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名单

   2.2020年度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场检查指标

   3.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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