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7-07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7-08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47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水文总站,市水投集团: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渝水〔2021〕44号)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2021—2023年),结合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现下达你们2021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具体金额等见附件),同时追减市水利局机关预算3000万元。

请按照《重庆市市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渝财农〔2013〕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资金列报:部门预算功能科目“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经济科目区县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市水投集团列“312对企业补助”。

附件:2021年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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