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6-18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6-23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教〔2021〕41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区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有关中职学校:
为促进我市职教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教〔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清算下达你们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级专项资金预算(详见附件)。
各中职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适时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和审计。
附件:1.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级专项资金清算表(教2021 41附.xls)
2.2021年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预算表(教2021 41附.xls)
3.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表(教2021 41附.xls)
4.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资金预算表(教2021 41附.xls)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