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6-11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6-21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35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东西部协作重庆资金的通知》(鲁财建指〔2021〕2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号),现将2021年山东省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按照《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发改振兴〔2020〕958号)和市乡村振兴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安排使用资金、组织好项目实施。投资计划若有调整,资金预算相应调整。
该项资金已在山东省列支,相关账务及年终决算按往来账科目处理。
附件:2021年山东省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