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6-10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6-17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教〔2021〕32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区县财政局、教委,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等精神,支持职业院校参与“1+X”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1年“1+X”证书奖补经费预算(详见附表)。
区县中等职业学校应下达资金在《关于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号)中调整安排,本次不再下达。
有关职业院校应按照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将适时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以后年度安排因素。
附件:2021年职业教育“1+X” 证书奖补经费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