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6-09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6-10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32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资金分配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商请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奖补资金的函》(渝农函〔2021〕86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奖补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预算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区县要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资金统筹整合、精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奖补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2.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