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6-02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6-07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采购〔2021〕6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有关要求, 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组织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区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通过采购需求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内生动力,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力争超额完成采购任务。

二、及时填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各区县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本级所属预算单位于6月30 日前通过“832平台”填报 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信息主要包括: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 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按规定预留份额;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区县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

三、组织预算单位采购

区县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督促本级所属预算单位按照政策要求,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 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在线支付货款,不得拖欠。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四、严格考核通报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完成情况是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市财政局将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协调合作,定期统计分析采购数据,通报进展情况,根据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完成采购任务,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取得实效。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代章)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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