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21-05-10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21-05-10
【法规层次】 【文  号】 渝财农〔2021〕12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资金分配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等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代码:Z155070000001。具体区县、金额、科目列报详见附件1)。请有关区县(自治县)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种猪场、规模猪场等生产发展相关工作。

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度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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