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1-01-25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1-02-03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农〔2021〕1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九龙坡区、铜梁区财政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就调整2021年提前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0号)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牵头上报中组部方案,市财政局提前下达铜梁区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部分400万元(渝财农〔2020〕137号)。后经中组部组织二局审核同意,并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将拟试点的铜梁区调整为九龙坡区。
根据上述情况,调减铜梁区2021年提前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部分400万元并下达给九龙坡区,专项用于开展同类试点。请九龙坡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试点相关工作。
预算指标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项目代码:Z195110010014。年终决算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