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0-11-30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0-11-30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综〔2020〕58号 | |
【首选类别】 | 其他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改革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开办成本,提升重庆市开办企业的指标评分,经研究,决定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IC卡(磁卡)工本费”中“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保留补(换)卡收费。
二、免征该项收费后,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三、涉及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欠缴或多缴的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及时办理清退。
四、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