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0-11-20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0-11-20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综〔2020〕57号 | |
【首选类别】 | 财政 | 【次选类别】 | 其他公文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相关区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