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20-02-12 |
【颁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2020-02-12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渝财采购〔2020〕3号 2020年2月7日) | |
【首选类别】 | 其他 | 【次选类别】 | 财政预算、决算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各市级部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