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财法[2015]6号)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5-05-26
【颁布单位】 市财政局 【实施日期】 2015-05-26
【法规层次】 【文  号】 财法[2015]6号
【首选类别】 财政 【次选类别】 其他公文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将财政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严格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财政部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财政部 

2015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