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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地税法[2007]4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京政发〔2007〕2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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