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财农税[2001]3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0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做好2001年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1]1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认真核实灾害损失,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尽快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使受灾农户切实得到减免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