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税函[2004]111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追加2004年度免抵调库指标的请示》(浙国税进[2004]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你省2004年出口货物免抵调库办理的实际情况,现追加你们2004年出口货物免抵调库计划20亿元。请你们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实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